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一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一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一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一绿化工程,包含乔木、灌木、色带和草皮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需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具备与从事本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方面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和法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9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来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本项目全方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需要注意的几点及操作的过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线.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